各鄉鎮(街道)人民政府(辦事處),縣屬各工作部門:
經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,決定將位于環翠街道下北街東側地塊國有建設用地1810.1平方米、白馬湖街道犀牛路北側(機關幼兒園南側)地塊國有建設用地4002.75平方米、環翠街道(經濟適用房南側)地塊國有建設用地1877.84平方米、環翠街道沿河路(北街菜場)地塊國有建設用地2095.35平方米、白馬湖街道黃果樹大街(原公安大樓)地塊國有建設用地6186.41平方米、白馬湖街道人民路(原財政局)地塊國有建設用地2189.9平方米、白馬湖街道交通局(原氣象局)地塊國有建設用地2102.74平方米,劃撥給鎮寧自治縣住房城鄉建設局作為鎮寧交通服務場站用地。
2020年7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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